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处级干部联系班级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28浏览次数:次
湘一师党字〔2012〕33号
新万博体育实施处级干部联系学生班级的通知
各部门、各附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密切领导干部与学生的联系,全面促进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处级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实施方案》(湘一师党字〔2012〕18号)文件精神,经组织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和相关系部共同商议,报院党委审定,确定了处级干部对口联系的班级(见附件)。工作要求如下:
一、所有在职在岗的处级干部原则上均须联系学生班级(特殊原因除外),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干部述职考核。
二、处级干部必须向所联系班级公布电话、电邮、QQ等联系方式,便于学生联系。
三、处级干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所联系班级,与该班级辅导员、学生进行交流。处级干部原则上每学期要参加不少于2次所联系班级的集体活动。
四、处级干部联系学生班级的工作情况,本人应做好记录,所联系学生班级的班长也应该做好记录。
五、各班级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及其他活动的计划与安排,由辅导员或班长、联络员提前提供给所联系学生班级的处级干部。
六、各系部每学期召开一次所有联系本系部学生班级的处级干部、辅导员会议,交流沟通相关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的措施。
请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