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委行政领导联系系(部)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28浏览次数:次
湘一师党字〔2009〕45号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党委行政领导联系系(部)制度
第一条建立院级党政领导联系教学系(部)制度,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促进系部建设发展的重要举措。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院领导联系教学系(部),是指院领导除分管工作之外,定点联系党委指定的教学单位。
第三条主要职责:联系系(部)的院领导协助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做好所联系系(部)的教学科研、学生管理、招生就业、党风廉政建设、人事、财务等工作。
第四条院领导联系教学系(部)的主要任务是通过与教学系(部)的直接联系,深入实际,听取并反映基层领导和师生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协调和督促系(部)领导班子开展工作,确保院系(部)两级、系(部)为基础的管理体制落到实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参考。深入系(部)调查研究,了解学院方针政策的实施落实情况,征求系(部)党政领导、教职员工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学院党委、行政提供决策参考;
(二)加强督促指导,协调解决问题。听取系(部)工作汇报,督促系(部)完成重要工作任务,了解并帮助解决系部在班子自身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三)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所联系系(部)努力拓宽就业渠道,积极推动所联系系(部)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五条院领导联系教学系(部)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一)会议
(二)听课
(三)谈话
(四)讲座
第六条 院领导联系教学系(部)的具体要求是:
(一)每学期开学前,督促检查所联系系(部)开学准备工作情况。学期末专题听取所联系系(部)全面工作情况汇报。
(二)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联系系(部)的党政联席会议,每学年至少参加1次所联系系(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三)按照听课与评课制度,深入课堂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课时,听课主要在但不限于所联系系(部);每次听课不少于1课时。
(四)每学期要在自己联系的系部通过座谈会和其他形式,听取师生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对他们反映的涉及学院发展全局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党委和行政报告。
第七条院领导联系系(部)的有关情况由党政办负责汇总,每年向党委汇报一次。
第八条院领导联系教学系(部)的确定和调整以学院党委行政领导分工安排的文件为准。
第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二〇〇九年四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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