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09年辅导员招聘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7-06浏览次数:次
为加强学生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改善辅导员队伍的结构和素质,提高学生管理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及我院辅导员工作条例要求,我院公开招聘六名辅导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平等竞争、集体考察、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2.具有“211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第一学历原则上应为“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所学专业一般应与我院现有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 年龄不超过30周岁;
5.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凡符合条件自愿应聘辅导员人员,可通过投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方式报名。
2. 报名时间:2009年7月6日至7月15日
3. 报名地点:人事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228227
联系人:曾老师 电子邮箱:dysfrsc@126.com
(二)资格审核
1. 报名截止后,人事处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和笔试。
2.参加面试和笔试人员应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辅导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备查:
(1)身份证;
(2)就业协议书;
(3)本人纸质简历;
(4)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5)应届毕业生提供第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和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研究生所学课程的全部学习成绩(往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第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和硕士成绩单);
(6)学习期间奖励、奖学金、学生干部相关方面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已发表的论文、论著和科研方面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三)考核方式
1.面试(总分100分)
学院统一组织面试,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面试内容包括:
(1)自由演说(5分钟内)。陈述本人基本情况、过去工作的主要成绩、对辅导员岗位的工作思路及打算。(满分40分)
(2)现场答辩(5分钟内)。现场接受评委的提问,并当场回答。(满分60分)
2.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为论述题,要求围绕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展开论述。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书面表达能力和对岗位的认知能力。
四、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正式调入。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二00九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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