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万博体育制订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9-11-04浏览次数:次
湘一师院字【2009】57号
各部门、各附属单位:
制订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是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和效率的重要保证,也是学科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为大力促进我院学科建设,进一步提升我院各学科教学科研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制订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学科领域的最新发展趋势,了解湖南省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求,结合我院实际,全面制订我院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二)了解和掌握我院学科建设与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机遇,明确我院学科建设工作的中长期目标和发展方向。
(三)整合资源,准确定位,突出我院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
(三)整合资源,准确定位,突出我院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
二、学科规划编制的要求
(一)以长远发展眼光进行学科建设规划,选准主攻方向,确定学科发展重点。同时,在保持学院师范教育特色的基础上,瞄准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需要,打破学科界限,实现学科间的渗透和融合,形成学科合力,增强学科的竞争力。
(二)进行学科规划时,应从基础抓起,各个层次的学科都应编制学科规划,对影响学科发展的几大主要因素(如学科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科研平台建设等)均需有刚性指标要求,同时须明确具体实施步骤和进程安排。
(三)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的编制要明确体现重点发展与协调发展相结合的理念,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避免小而全和面面俱到,并要整合资源,优先发展本系(部)的特色学科,尽快形成优势学科。
(四)学科建设规划应涵盖本部门的全部二级学科,要从一级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高度着手,认真研究和规划二级学科。同时鼓励跨系(部)规划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各部门在进行学科规划时,应进行充分研讨,凝聚共识,必要时聘请校外权威专家进行指导。
(五)学院将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对各部门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进行审议。各部门要根据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划做进一步的修改与完善。
(二)12月15日至12月30日,学院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审议各系(部)学科规划。
(三)2010年1月10日至1月30日,各部门根据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学科规划。
(四)2010年上学期,学院在各系(部)编制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基础上,制订全院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
联 系 人:谭敬德 阮 煜
联系电话:0731-88228186
附件: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编制提纲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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