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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0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6-09浏览次数:次

  为加强学生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改善辅导员队伍的结构和素质,提高学生管理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及我院辅导员工作条例要求,我院决定公开招聘四名辅导员(三男一女),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平等竞争、集体考察、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1.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在校表现优良,未受过纪律处分;
  4.原则上应具有“211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第一学历原则上应为“211工程”全日制本科),所学专业一般应与我院现有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5.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凡符合条件自愿应聘辅导员的人员,可通过投寄电子材料或纸质材料的方式报名。投寄材料中应包含《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辅导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
  2. 报名时间:2010年6月10日至6月30日
  3. 报名地点:人事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228227
  联系人:曾老师 电子邮箱:dysfrsc@hnfnu.edu.cn
  (二)资格审核
  1. 报名截止后,人事处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审核合格者参加笔试和面试。
  2.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备查:
  (1)身份证;
  (2)本人纸质简历;
  (3)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一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以及研究生证(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第一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
  (5)学习期间奖励、奖学金、学生干部相关方面的证书原件;
  (6)已发表的论文、论著和科研方面的材料(原件或证明材料)。
  (三)综合考核
  学院统一组织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考核方式:先笔试后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数原则上按招聘计划数的1:5比例确定。
  (1)笔试(总分100分,以40%的权重计入总分)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两小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文化知识、书面表达能力和对岗位的认知能力。
  (2)面试(总分100分,以60%的权重计入总分)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面试内容包括:
  A.自由演说(4分钟内,满分35分)。陈述本人基本情况、过去工作的主要成绩、对辅导员岗位的工作思路及打算。
  B.现场答辩(6分钟内,满分50分)。现场接受评委的提问,并当场回答。
  C.特长展示(5分钟内,满分15分)
  (四)学院审批
  人事处将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考核意见报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五)公示
  人事处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四、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正式调入。

  附件: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辅导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1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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