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1年辅导员招聘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6-03浏览次数:次
为加强学生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改善辅导员队伍的结构和素质,提高学生管理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及我院辅导员工作条例要求,我院决定公开招聘五名辅导员(三男二女),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平等竞争、集体考察、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1.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在校表现优良,未受过纪律处分;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本科学历原则上为“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毕业),所学专业一般应与我院现有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等条件下教育学、心理学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5.身心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3日至6月30日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均可。网上报名者请将填好的《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辅导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以邮件附件形式投递到电子邮箱中,电子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
3. 报名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228227
电子邮箱:dysfzp@126.com
(二)资格审核
1. 报名截止后,人事处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审核合格者参加笔试和面试。
2.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备查:
(1)纸质简历;
(2)身份证;
(3)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4)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以及研究生证;
(5)学习期间奖励、奖学金、学生干部相关方面的证书原件;
(6)已发表的论文、论著和科研方面的材料(原件或证明材料)。
(三)综合考核
学院统一组织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考核方式:先笔试后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按5:1的比例确定。
(1)笔试(总分100分,以40%的权重计入总分)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两小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文化知识、书面表达能力和对岗位的认知能力。
(2)面试(总分100分,以60%的权重计入总分)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面试内容包括:
A.自由演说(3分钟内,满分30分)陈述本人基本情况、过去工作的主要成绩、对辅导员岗位的工作思路及打算。
B.现场答辩(5分钟内,满分60分)现场接受评委的提问,并当场回答。
C.才艺展示(2-4分钟内,满分10分)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主)。体检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和体检结果,经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公示一周。
四、聘用人员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被聘人员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办理入编手续。
附件:《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辅导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11年6月2日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平等竞争、集体考察、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1.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在校表现优良,未受过纪律处分;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本科学历原则上为“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毕业),所学专业一般应与我院现有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等条件下教育学、心理学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5.身心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3日至6月30日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均可。网上报名者请将填好的《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辅导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以邮件附件形式投递到电子邮箱中,电子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
3. 报名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228227
电子邮箱:dysfzp@126.com
(二)资格审核
1. 报名截止后,人事处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审核合格者参加笔试和面试。
2.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备查:
(1)纸质简历;
(2)身份证;
(3)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4)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以及研究生证;
(5)学习期间奖励、奖学金、学生干部相关方面的证书原件;
(6)已发表的论文、论著和科研方面的材料(原件或证明材料)。
(三)综合考核
学院统一组织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考核方式:先笔试后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按5:1的比例确定。
(1)笔试(总分100分,以40%的权重计入总分)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两小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文化知识、书面表达能力和对岗位的认知能力。
(2)面试(总分100分,以60%的权重计入总分)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面试内容包括:
A.自由演说(3分钟内,满分30分)陈述本人基本情况、过去工作的主要成绩、对辅导员岗位的工作思路及打算。
B.现场答辩(5分钟内,满分60分)现场接受评委的提问,并当场回答。
C.才艺展示(2-4分钟内,满分10分)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主)。体检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和体检结果,经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公示一周。
四、聘用人员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被聘人员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办理入编手续。
附件:《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辅导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1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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