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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管理及专技人员公告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0-05-18浏览次数:次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有“千年学府、百年师范”的美誉,学校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中国共产主义运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策源地和中国现代师范教育的摇篮之一。学校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全国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国家级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国家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和教研教改基地、湖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学校事业发展规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管理及专技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校人事处,具体协调、组织实施。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8个;招聘计划38名,其中专任教师11名,辅导员9名,管理岗位10名,其他专技岗位6名,实验技术岗位2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

2020年5月18日至6月8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登陆http://rczp.hnfnu.edu.cn:9003/ZP(ZP为大写字母),进入招聘系统注册用户名后详细阅读应聘须知,按照须知要求对照应聘的岗位如实填报上传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2020年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详见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公告。

(五)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专任教师岗位: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

面试、试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试教。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及与岗位的适配度等;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水平以及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等。

(2)应聘辅导员岗位: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及与岗位的适配度等。

笔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若参考人数低于1:5比例的,以实际参考人数确定笔试人员。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内容为材料分析和公文写作。

(3)应聘管理岗位、财务处岗位、图书馆岗位: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及与岗位的适配度等。

笔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若参考人数低于1:5比例的,以实际参考人数确定笔试人员。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4)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实验技术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专业技能测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技能水平和动手操作能力。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参考人数低于1:5比例的,以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及与岗位的适配度等。

以上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含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专任教师岗位以试教成绩排名,其他岗位以面试成绩排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实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期内被聘人员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享受学校同类事业编制人员相关工资、福利、职称评定等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228227(人事处闫老师)

举报电话:0731—88228206(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岗位计划一览表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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