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校园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严格管理校内各类网络与新媒体平台,加强信息审校与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信息发布真实、准确、安全、及时,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全校各部门、各单位发布在网站、客户端、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新媒体平台(包括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以及对外发布的原创文字、图片、数据、视频、音频和转载信息等内容均严格执行本制度。
二、审核校对标准
审核校对工作应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政策关、舆情关,具体标准为:
(一)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价值导向正确,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公信力、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二)内容真实,信息完整,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与学校校情,符合保密要求;
(三)用语规范、表述准确、逻辑严密、语言流畅、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三、审核校对流程
(一)学校官网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宣传部牵头、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中心提供技术支持,统一管理、部门负责。其中,通知公告由党政办公室审核;一师要闻、综合新闻、新万博体育:等栏目由宣传部负责审核;学术动态由新万博体育审核。
1.“三审”
(1)初审(一审):栏目责任编辑为稿件初审。主要审核稿件的政治性、真实性、规范性,信息来源是否可靠性,信息是否准确、完整,主题、观点是否明确,结构是否合理,文字是否流畅,有无错字、多字、漏字,标点是否正确,图片、视频是否清晰,图文、声画是否相符,剪辑效果是否理想。对信息的敏感性和保密性进行初步判断,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学校机密及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
(2)复审(二审):分管副主任/副部长/副处长为稿件二审。重点审查信息的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和导向性,审查信息内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和工作实际,是否典型和有现实意义,并确保信息发布不会引发负面社会影响或造成不良政治后果。同时,对信息的主题、逻辑结构、语言表达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对句、词、字进行推敲,确保信息逻辑清晰、表述准确、语言通顺。
(3)终审(三审):部门负责人为稿件三审。从政治高度、政策角度和学校校情出发,对信息的整体质量进行全面把关,对信息的发布价值、社会影响等进行综合评估。审查新闻报道主题思想是否深刻、涉政表述是否规范、稿件是否有时效性,并决定稿件的最终处理方案:采用、建议修改、待用、退稿。
学校重大事项或活动新闻,需请学校主要领导审定;部门重大事项或活动新闻,需请分管校领导审定。各部门如有涉及校领导的重要新闻,新闻供稿部门需提交校领导本人审核后,交由宣传部发布。
2.“三校”
稿件通讯员为一校,部门党政负责人为二校,宣传部或分管校领导为三校。
(二)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由宣传部集中审核管理。
1.“三审”
(1)涉政类、新闻类、视频类稿件:新媒体平台负责人为稿件一审,宣传部副部长为稿件二审,宣传部负责人为稿件三审。
(2)资讯类、文艺类、校园风光摄影类稿件:责任编辑为新媒体稿件一审,新媒体平台负责人为稿件二审,宣传部负责人为稿件三审。
2.“三校”
责任编辑为稿件一校,新媒体平台负责人为稿件二校,宣传部负责人为稿件三校。
(三)校内电子显示屏
1.校门口LED显示屏:撰稿人一审一校,申请部门分管负责人二审二校,党政办负责人三审三校。
2.国基广场LED显示屏:撰稿人一审一校,申请部门分管负责人二审二校,团委负责人三审三校。
(四)校内宣传栏
申请部门科室负责人一审一校,申请部门分管负责人二审二校,宣传部或团委负责人三审三校。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宣传阵地参照以上“三审三校”流程,由各部门负责。
四、责任追究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审校人员要全面把关,严格审校,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防止泄密、错误和有害信息在各类媒体上发布和传播。如因信息发布审核校对把关不严,导致发布的信息出现严重错误或造成不良影响,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法违规刊发信息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相关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切实提高学校校园网、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质量,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快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严格审校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编辑、审核、校对、发布工作流程,守牢信息发布安全防线。不得刊发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信、客户端等发布的信息,不得刊发淫秽、赌博、暴力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转载其他信息发布单位的稿件,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宣传栏、电子屏的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校园文化氛围要求,语言表述准确,不得引起歧义。宣传部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发布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责任落实。学校将校园网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执行情况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对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问题发生并造成负面影响的,学校将追究相关负责人员的责任。
六、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宣传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执行。
宣传部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