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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7-03-02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院级党组织:

  为推进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建设高素质学生党员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中央、中共天津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党建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高校学生党员是学生中的骨干分子,学生党员队伍建设是高校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做好新形势下的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对于提高学生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实现“两个100年”目标、实现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提高发展学生党员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教育培养为重点,以完善管理服务为基础,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高校学生党员队伍。

  (三)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建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教育引导,育人为本;坚持党员标准,严格程序;坚持从严管理,健全机制;坚持改革创新,增强活力。

  二、严格坚持标准,提高发展学生党员质量

  (四)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结合高校学生特点,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全面考察。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学习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党员发展的唯一条件。

  (五)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公示,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公示和转正等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程序、严格把关。

  1.推优制度。在申请人中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的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团支部根据民主评议、得票结果等情况初步确定推荐名单并报院级团委审核后,向党支部推荐。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

  2.政治审查制度。院级党组织在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之前,必须按照规定履行政治审查程序。凡没有通过政治审查的,一律不能发展入党。

  3.预审制度。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前,院级党组织对经支委会研究拟同意接收的新党员或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预审,并形成是否接收或转正的意见。没有经过预审或预审不合格的,不能履行发展(转正)手续。

  4.公示和表决制度。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要在所属院级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监督电话、受理部门和接待时间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应召开支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实到会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

  5.责任追究制度。上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不同环节和不同程度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

  6.指导检查制度。院级党组织每季度对本单位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指导;校党委组织部和学工部每半年对院级党组织发展学生党员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指导。

  (六)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宏观指导。按照慎重发展、均衡发展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对发展学生党员数量和结构进行调控,保持学生党员队伍适度规模。巩固本科生“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格局,重视在研究生中发展党员,注重发展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入党。各院级党组织要定期向学校党委报告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情况,建立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定期分析和指导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加强教育培养,提高学生党员思想政治素质

  (七)注重新生入党启蒙教育。坚持早教育、早发现、早培养,在新生中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学生对党的认识,引导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通过入学教育、党史教育、谈心谈话等方式,向新生全面生动地展示学生党建的巨大吸引力和感染力,引导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以端正入党动机、扩大受教育面为重点,以网上党校、入党申请人学习小组等为载体,通过专人谈话、思想汇报、上党课等方式,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强化入党前教育。

  (八)健全党校培养体系。学校党委组织部、学工部和各院级党组织大力协同,建立健全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党员骨干培训体系。学工部、学生党校负责组织开设申请人培训、预备党员培训、支部书记培训班、优秀学生党员培训“含英班”,探索正式党员的轮训机制。各院级党组织负责组织积极分子培训和发展对象培训。

  (九)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入党申请人必须经过6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条件成熟的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把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作为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着力点,重视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同时,结合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培养方式,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端正入党动机。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各院级党组织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作一次培养状况分析。

  (十)加强发展对象培养教育。严格落实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要求。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对发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24学时),培训突出思想入党和政治引领,并结合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进行党情国情教育。

  (十一)加强预备党员培养教育。院级党组织要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并认真做好预备期的培养考察记录。以增强党员意识、确保新党员质量为重点,通过党的组织生活、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实践锻炼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预备党员培养教育。学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没有经过培训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转正。

  (十二)强化党员培养教育。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针对研究生、本科生的不同特点,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学生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注重集中学习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组织学习和自我教育相结合,学生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以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重要节点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运用读书讲座、主题报告、知识竞赛、评奖评优等教育载体,激发学生党员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党员榜样的教育作用,通过选树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影响学生党员。

  (十三)拓宽党员教育培养途径。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组织学生党员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引导学生党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探索学生党员服务同学、服务学校、服务社会的方式,注重教育寓于服务,服务体现教育。开展学生党员承诺践诺、志愿服务活动,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推动学雷锋活动机制化、常态化,为学生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

  四、注重基层建设,促进学生党支部履职尽责

  (十四)合理设置学生党支部。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活动的原则,本科生党支部可按年级、专业或班级设置,研究生党支部可按专业分年级设置或按课题组、实验室设置。学生中正式党员达到3人以上的班级应当及时成立学生党支部。合理控制学生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在30人以内。学生党支部委员会任期两年或三年,坚持按期换届。

  (十五)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担任党支部书记的学生党员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党龄,委员应是中共正式党员。低年级学生党支部书记可由辅导员、高年级学生党员担任。辅导员为年级学生党建工作第一负责人,具体指导学生党支部加强各项日常建设、完成支部职责和上级任务要求,辅导员每学期深入参加学生党支部活动应当不少于2次。新任职辅导员,原则上应当编入一个学生党支部并担任一年的支部书记,本科生一年级党支部的支部书记原则上由辅导员担任。

  (十六)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根据学生党员特点和需求,丰富组织生活内容,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开展开放式、互动式党内活动,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效果。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改进和完善民主评议方式,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组织生活纪律,院级党组织要经常检查学生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帮助。

  (十七)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对学生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最基本单位。学生党支部要积极开展“五好党支部”(即支部班子好、党员管理好、组织生活好、制度落实好、作用发挥好)创建活动,通过健全组织、建强班子、强化管理、完善制度推动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支部委员会要努力成为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班级核心。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动学生班级进步。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广大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年)级事务管理,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五、健全管理机制,增强学生党员队伍活力

  (十八)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做好新生的入党材料审核和党组织关系接收工作,确保每个学生党员都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的管理之中。对学生在入学前接受的入党培养教育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做好接续培养工作。对伪造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工作,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并做好回执收集工作。对于在学期间接受过入党培养教育、但尚未发展为党员的毕业生,做好相关证明材料的归档转接工作。重点做好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毕业生中出国留学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防止出现“口袋党员”。

  (十九)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流动党员的有效管理方式,保证学生党员无论流动到哪里,都能纳入组织管理,参加组织生活。对外出学习、实习的学生党员,所属党组织要在其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外出期间及时向其通报党内重要情况,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教育管理工作。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由原所在学院(部)党组织承担对其教育管理责任,保持稳固的经常性联系,党员本人要主动与学院(部)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交纳党费。加强对出国(境)学生党员管理工作,完善出国(境)学生党员与党组织联系制度和组织关系管理制度,使学生党员有效纳入相应支部管理,防止出现“失联党员”。

  (二十)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学生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并予除名。对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学生党员,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认真执行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学生党员,党组织和有关人员要做好思想引导等工作。

  六、完善服务机制,促进学生党员健康成长

  (二十一)关爱帮助学生党员。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学习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学生党员。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应注重联系学生党支部,各院级党组织要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学生党支部制度,指导学生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经常与支部内党员进行谈心谈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广泛开展结对帮扶等活动,帮助解决学生党员在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二十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学生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推进学校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发挥学生党员在班级、学院(部)和学校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扩大选举工作中的民主。推行学生党员旁听学校党组织会议等做法,健全党组织向党员大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制度,不断拓宽学生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途径。

  七、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十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学工部等部门协同配合,院级党组织负责实施、学生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学生党建工作格局。院级党组织应将学生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发展规划,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学院(部)党委会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学院(部)党政联席会每学期至少听取一次学生党建工作汇报,保证学生党建工作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院级党组织应在党委(党总支)学生工作办公室下设学生党建工作小组,成员由辅导员及学生党员骨干组成。

  (二十四)强化基础保障。校院两级党组织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组织员,加强教育培训,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选优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办好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定期表彰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加强学校党校和院级分党校建设。聘请在学生中有影响、有威望的党员教师、党员专家、先进模范人物、离退休老同志充实学生党员教育师资力量。校院两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要带头给学生党员讲党课、作形势报告。通过设立党建专项经费、党费补助等方式,保障工作正常开展。为学生党员开展活动提供必要场所,建立多种形式的学生党员实践服务基地。

  (二十五)巩固网络特色。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媒手段,建好用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网络平台。研发推广网络产品,提高学生入党教育培养工作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发挥网上党建系统的辅助作用,严格学生党员发展程序。校院两级联动,建设“红色网络家园”,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

  (二十六)推动工作创新。通过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座谈研讨会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校院两级党组织在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上的好做法好经验。针对学生党员队伍建设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思路新举措,加大工作创新力度。重视和加强对工作全局性、前瞻性、规律性问题的研究,推进工作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水平。